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理工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理工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社会函【2019】126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文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文理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社会函【2019】126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新酢坊村(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 519 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 65249.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820.08平方米,为实验实训用房及教室;地下建筑面积 18428.93平方米,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配套建设相关公用附属设施。
2.4 施工工期: 1460 日历天(按4年计算)。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房屋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已完工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复印件);在建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复印件))。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9 月14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0 月11 日10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文理学院官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文理学院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 519 号弘德楼4018室
邮 编:635000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818-2791967
传 真:0818-279196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 201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28-86925557
传 真:028-8692555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09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