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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西部新区新建学校项目

2021-10-29 来源:四川建设网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昌市西部新区新建学校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昌市西部新区新建学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经信审批【2021】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自西昌市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西发改经信审批【2021】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昌市西部新区B1-07地块 ;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6201.41㎡,其中:教学楼(小学部)15172.03㎡、教学楼(中学部)15617.05㎡、风雨操场及食堂12311.75 ㎡,学生宿舍12841.06㎡,教师值班室85套(单套建筑面积34.96㎡)2971.43㎡,门卫室及其他附属设施300㎡,主席台建筑270㎡,地下车库6518.09㎡、地埋式附属建筑200㎡,同时完善运动场、道路、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强(弱)电管网、雨污管网、大门、围墙及其它附属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 ;

2.3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所有的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含基坑设计、人防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后续服务等工作 ;

2.4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并满足国家工程建设相关强制性标准 ;

2.7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需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如四川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建设网等媒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打印件)。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凉山州西昌市马水河街 5 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西昌市什字街57号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1773846851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7014511

传 真:028-87014511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0月1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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