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4】111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工程 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代码: 2014-440100-54-01-802663
二、招标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晓坤 联系电话: 020-83155634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晓坤 联系电话: 020-83155634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文哲 联系电话: 020-8760528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监督电话: 020—38180179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官桥站是四号线预留站,位于新造至石碁区间,毗邻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线路在该段呈南北走向布置,北侧为佛莞城际官桥站(在建)和规划道路莲花大道,南侧为四号线区间变电所(已建成),周边主要以农田、村镇居住和工业为主。该站为高架两层侧式车站,车站外包总长125米,总建筑面积约8964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高架车站土建、钢结构、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包括: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导向系统、扶梯、电梯、站台门等;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公共区装修工程(天花、墙面、地面、不锈钢制品等)、地面恢复工程。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 12914.149807万元 。
六、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1 年 11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1 年 12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共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自 2015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同时具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轨道交通高架类车站土建工程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轨道交通车站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 )。
注:(1)类似轨道交通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
(2)工程业绩中完成过的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以后的,开工时间不作限制。
(3)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登记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工程业绩登记的网页截图(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业绩编号、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等关键内容),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
(4)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登记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登记。
1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违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的,投标人提供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内上传件的相关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作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
电话: 020-83106760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并由我司代分包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6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9 |
广东中焱服装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绿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1 |
广州高英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市赛晨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
13 |
深圳市泰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4 |
成都迈络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方达纽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 |
西安信诺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
17 |
西安昌达铁路器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8 |
广东思泰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19 |
深圳市前海逸云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瑞福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21 |
安阳铁科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
22 |
河南省铁创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
23 |
广东百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4 |
广州市家豪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25 |
广州市泳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6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27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8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29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 |
北京威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31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32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3 |
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4 |
绵阳市宏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35 |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6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7 |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38 |
广东鼎峰基业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39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40 |
广州市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41 |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42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43 |
广东锦标科技有限公司 |
44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45 |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46 |
广州市鼎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47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48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49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50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51 |
陶鹏飞(建造师注册号:辽121040803954) |
52 |
董在申(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号:44001242) |
53 |
郭俊平(建造师注册号:豫141151621776) |
54 |
孙华(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3004823) |
55 |
楚湘文(注册编号:144060701030) |
56 |
何凯朋(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351049) |
57 |
游关军(建造师注册号:粤144060809483) |
58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59 |
姚德友(建造师注册号:京111060807502) |
60 |
郜满平(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1008636) |
注明:以招标人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