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屯镇采煤搬迁安置工程(昭阳雅居小区)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杨屯镇采煤搬迁安置工程(昭阳雅居小区) 已由沛县杨屯镇政府以 杨政 审发【202 0 】 6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沛县兴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杨屯镇采煤搬迁安置EPC工程(昭阳雅居小区))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杨屯镇北辰大道北侧,华天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9780平方米,其中安置房面积76500平方米,商业面积8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460平方米。项目包括:土建及安装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38436.42万元 ;
2.1.4工期要求: 7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2 年 1 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2 4 年 1 月 1 日
2.1.5 其他: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面积大于等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装工程,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面积大于等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没有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1年5月-2021年10月)。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面积大于等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面积大于等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没有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如投标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 ) 上发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招标人:沛县兴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杨屯镇 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孔学东联系人:陈坤
电话:15852225881 电话:0516-89648809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