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F01202111200101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21JSXF01Z5007001 |
项目名称: |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消防工程 | ||
工程地点: | 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玉皇山路以东,凤凰山以西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消防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102751.00 | 合同估算价: | 3300 |
结构形式: | 框剪 | 工程规模: | 135127.56 |
计划文号: | 鲁发改社会【鲁发改项审 [2020]82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第字建字第370113202100465号 |
建设单位: |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国健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7036792 |
代建单位: | 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刘晓鹏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15550055507 |
招标单位: | 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刘晓鹏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5550055507 |
招标代理单位: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18963063327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素琴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消防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代建单位: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玉皇山路以东,凤凰山以西 项目规模:约135127.56㎡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工程,包括材料及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通过相关验收、缺陷处理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信息填报时三个标段统一进行填报,再采取抽取方式确定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标段,每个合格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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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壹级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1月24日至 2021年11月24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1月24日至 2021年11月24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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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范围 | ||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工程,包括材料及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通过相关验收、缺陷处理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36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36家时,招标人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27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27家参加投标。 27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10%、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60%。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址: http://60.208.94.130:81/xypjqy)”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其他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前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5日 - 2021年11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