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号能源站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 项目编号 | HNFGCG-2021-064 |
预算金额(万元) | 36298.36 | ||
最高限价(万元) | 0.000000 | ||
采购需求 |
1.项目编号:HNFGCG-2021-064 2.项目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号能源站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3.预算金额:36298.36万元(经批准的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投资)。 4.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回报机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按照两部制收费模式进行报价,提供计量冷价单价报价及接入费单价报价,并据此提供本项目合作期内投资建设(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融资等)、运营的总报价。计量冷价单价限价为0.58元/kWh(含税)、接入费单价限价为125元/m2(含税)。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6年(初期运营期5年),建设期第二年进入初期运营期,全面运营期24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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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6年(初期运营期5年),建设期第二年进入初期运营期,全面运营期24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或提供零纳税证明。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同一标包,也不得在同一标包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
时间 | 2021-12-10 至 2021-12-17 , 每天 00:00 至 00:00,下午 00:00 至 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 nan.gov.cn/ggzy/)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21-12-31 09:30 | ||
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302834 |
采购单位地址 |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海风小镇政务综合服务大楼415室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帆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5719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1栋3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57193 |
1.项目编号:HNFGCG-2021-064
2.项目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号能源站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3.预算金额:36298.36万元(经批准的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投资)。
4.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回报机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按照两部制收费模式进行报价,提供计量冷价单价报价及接入费单价报价,并据此提供本项目合作期内投资建设(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融资等)、运营的总报价。计量冷价单价限价为0.58元/kWh(含税)、接入费单价限价为125元/m2(含税)。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6年(初期运营期5年),建设期第二年进入初期运营期,全面运营期24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或提供零纳税证明。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同一标包,也不得在同一标包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时间: 2021年 1 2 月 1 0 日 1 2 时 3 0 分 至 2021年 1 2 月 1 7 日 1 8 时 0 0 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 nan.gov.cn/ggzy/)。
方式:网络下载。
售价: 500.00元。
2021年 1 2 月 3 1 日 0 9 点 3 0分 (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 ,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6.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 /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6.3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 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压缩);
6.4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标:投标书为GP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文件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6.5开标必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6.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0元(¥)。
6.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6.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9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10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