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初设及详勘(项目名称)勘察设计二标段初设及详勘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资阳市雁江区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初设及详勘(项目名称)已由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2111-512002-04-01-898531】FGQB-0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雁投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阳雁投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2111-512002-04-01-898531】FGQB-01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
2.2 规模及投资额:教育园B区占地约3.5公顷,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2)补充及施工勘察(如有必要);(3)设计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等后续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初设及详勘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2)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成员不得与其他单位再次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13日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4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阳雁投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和平北路81号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2651859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135号2栋1单元19层4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彭玲
电 话:0816-2123213
传 真:0816-2123213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
账 号:2308414109100307040
2022年01月1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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