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融媒体中心(传媒文化产业园基础设施)综合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融媒体中心(传媒文化产业园基础设施)综合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市发改审批[2019]44号、眉市发改审[2021]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眉山日报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眉山日报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审批[2019]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城景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与青神路交叉口西北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0514m2,地上建筑面积为51942m2,其中:图书中心地上建筑面积 16757m2,文化中心地上建筑面积10209m2,融媒体中心地上建筑面积22696m2,传媒文化产业创意空间及商业配套地上建筑面积2280m2;地下建筑面积8572m2。
2.3 总投资:52605.11万元(本次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为:390,425,236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勘察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含非公共建筑面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建筑面积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指: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3 月 10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3月30 日 9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眉山日报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北一段182号
邮 编: 620020
联 系 人: 何老师
电 话: 028-381610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城景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388 号 8 栋 8 层 818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3208602
传 真: 028-8320860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03月0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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