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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科研楼项目

2022-03-17 来源:河北大学招标

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科研楼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科研楼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社会[2021]1803号文件 批复。项目业主为 河北大学 (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 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 初步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科研楼项目初步设计;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教学区南门主入口东侧;

2.1.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科研楼1栋,地上8层,地下1层,工程总建筑面积47500㎡;

2.1.4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779.76万元;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8日09时至 2022年3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需履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手续(以避免开评定标工作后无法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相关信息登统)。(“惠招标”技术支持及河北 CA 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780-9998)注册完成后,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本次采购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开标的,其后果自负。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489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保定市民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大学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系人:庞彦龙

电 话:0312-50795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系人:刘文军、魏振平

电话:0311-86063928-813、133133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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