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雨露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6434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的 宿豫区雨露小区项目 已经 宿豫行审发 [2022]8 号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初步图纸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东至珠江路,西至松花江路,南至规划钟山路,北至新城市花园。
1.2 工程规模:占地约73241㎡,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6万平方米,地下地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住宅、商业、配套公建等。工程建设投资约8.4亿元。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设计任务书、规划要点、红线图、建设标准说明等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经市规委会审查后提交最终的方案设计成果,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4工期要求:690日历天(方案报批、图纸设计、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地库封顶,主体达到±0.00付至合同总价的15%;
(2)房屋主体验收付至合同总价的40%;
(3)脚手架拆除完成付至合同总价的50%;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70%;
(5)完成工程结算经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备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9个月内投标人须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完成施工图预算核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核对工作按上述付款比例的70%支付工程款。
1.6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含(包括但不限于):雨露小区地块项目红线范围内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建筑、结构、装配式、装修(接待中心软硬装,配套用房、地库及室内公共部位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百叶、强电系统(强电范围为楼栋计量表箱后所有内容,计量表箱前的桥架采购及施工)、给排水(生活给水系统、雨污水系统、热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防雷、暖通、电梯、室外附属(道路、雨污水管网)、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智能化、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临时设施(含建设单位委托的开发管理单位现场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及设施设备、办公用水用电,施工期间临水及临电)、智慧工地、BIM、红线范围内雨污水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及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含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雨水回收)、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给水工程,三网及有线电视的设计及施工在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外网接入部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1年9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建筑面积、合同金额、工程内容等。合同或竣工验收信息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和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2日09时00分至2022年4月18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时30分。
6.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盛世家园东门二楼
联系人:闫寒
联系电话:13812405080
邮箱:104467583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邮箱:93643198@qq.com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