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湖小学建设项目,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郑开管文〔202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高新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湖小学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22-GC-0662;
2.3建设地点及规模:郑州高新区青檀路西,木香街北区域,项目占地约31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3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1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16741平方米、综合楼3112平方米、风雨操场1117平方米、礼堂2720平方米、看台1360平方米、门卫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6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760日历天含(设计期)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3.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或者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5.1没有尚在执行期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处罚;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5.2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企业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应提供查询网页结果(须包含查询时间);
3.5.3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提供显示查询日期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进行确认)。
(3)联合体协议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0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
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
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zzggzy.zhengzhou.gov
.cn/BidOpening;投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B区第十四开标室。
5.4 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5 由于本项目开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30分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7 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
5.8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在线》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高新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10号
联系人:时先生
电话:13213019077
传真:/
邮箱:176506969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3层1303室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0371-55053711
传真:/
邮箱:oubang55053711@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槐街6号
电话:0371-67981480
传真:无
邮箱: zzgxjsjzb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