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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2022-08-17 来源:四川建设网招标公告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社会〔2021〕51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学校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社会〔2021〕51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801 号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15501 万元。

2.4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基底面积约 94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7921.98 平方米,其中 1栋实训综合楼、1 栋学生宿舍,以及总图工程。

2.5 计划工期:600 日历日。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主要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节能、消防、电梯、总平、道路、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室外管线、弱电、电缆敷设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德阳市相关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17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在 3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除外)和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 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要求同本公告 3.1.2,后同)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8月19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9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 编: 618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8-26040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二单元405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28-87795259

传 真: 028-87795259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08月1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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