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已由 《地铁下阶段安检实施费用预算方案》(穗铁运[2020]264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部分费用的意见》(H20211813)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穗发改投批【2021】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广州地铁既有线、官桥站、十一号线及十三五线路各车站、车辆段、控制中心等开展智慧安检系统建设的监理工作。
其中,上述既有线指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三北线、四号线(含南延段)、五号线、六号线、七号线、八号线(含北延段)、九号线、APM、十三号线一期、知识城线、十四号线、二十一号线、广佛线(广州段);十三五线路指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29407.51万元 (监理计费额)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 1个标段
监理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系统调试、系统联调、完工验收、试运行、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暂定 48个月(按1461日历天计),监理 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 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调试阶段、保修阶段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822.82万元
其中:
1、 既有线、十一号线及十三五线路的控制价:820.53万元;
2、 四号线官桥站的控制价:2.2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3.1.2投标人自 2017年1月1日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类似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且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 。
类似轨道交通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对于非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及对应所辖施工标的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 2006年4月1日 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 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 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 附件一 )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本项目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2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网址:http://www.gz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时间: 2022 年 9 月 22 日 9 时 15 分 —— 2022 年 9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公示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的公示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 、 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 )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2 年 9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邮 编: 510330 邮 编: 510080
联 系 人: 王工、杨工 联系 人: 邓工 、梁工
电 话: 020-83154769、83154835 电 话: 020-37860734 、 37860741
电子邮件: wangyanan2@gzmtr.com 电子邮件: dengjunqiang@ebidding.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
联系人: /
电话: 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人: /
电话: 020-38180179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2022 年 8 月 29 日
附件一:投标 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七、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真实、有效。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9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3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4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5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6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7 |
广东利盾电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
18 |
广东华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19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0 |
韶关市曼原劳务有限公司 |
21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2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23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4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5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26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7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8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29 |
重庆市世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0 |
四川垚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1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2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33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34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5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6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7 |
姜长峰(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51100502) |
38 |
孟凡强(助理工程师证书编号:鲁建安C(2015)1800102) |
39 |
韩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