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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022-09-30 来源:福建漳州政府建设招标

云霄县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2〕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30606.94万元(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云霄县蒲美镇中柱村;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1806.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531.2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8915.0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33017.18平方米,商业设施3960.5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1937.2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172.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43.89平方米;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电梯、夜景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主体(含基础、地下室)建筑、结构、安装(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室内外管线综合、消防工程、BIM专项设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防雷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夜景工程设计和室外配套工程、相应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及规划道路(含排水工程)等专业工程。②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及红线内所有土方回填)、桩基工程、建筑工程(含主体结构工程、门窗栏杆工程、外墙装饰工程、人防工程等)、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景观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③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人民币21189.8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00天(含设计工期30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具体详见合同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并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 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0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4亿元的住宅小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③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0月26日 11: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0 月 26日11: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保函形式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26日 11: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漳路535号,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8556456,传真:0596-8556456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万豪国际4幢1802,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cbygczxzz2017@126.com

电话:0596-2943413,传真:0596-2943413

联系人:小赖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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