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7.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1.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壹级注册建筑师;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5.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8.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8.1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8.2 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联合体投标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或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