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四明互通工程主体工程项目 SHSMHT-SG 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四明互通工程主体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9】60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射阳县人民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岀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本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主体位于高速公路东侧,接射阳县北部干线形成平面交叉,主线改造长度约1.24km。本项目互通匝道分为单向单车道匝道和对向双车道匝道两种,路基宽分别为10.5m和19.5m,设计速度40km/h,路面为沥青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项目总挖方约1.76万m3,总填方约14.9万m3;沥青路面约3.35万m2;大桥1座,中桥1座,通道4座,涵洞14座。主体投资约1.2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沈海高速公路四明互通工程主体工程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即SHSMHT-SG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沈海高速公路四明互通工程设计范围内的临时工程、交叉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主线、互通匝道的路面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施工;
(2)收费站广场(底)基层、水泥砼、沥青砼面层施工;
(3)中央分隔带填土、土路肩及路面排水设施施工,中央分隔带(含硅芯管)及过桥管箱,中分带排水管道路基部分、路缘石(预制、运输、安装)、门架施工;
(4)明通道、明涵洞、桥梁的搭板及砼垫层;
(5)主线、匝道桥梁的桥面抛丸处理、防水层、排水设施;
(6)主线、匝道桥梁伸缩缝采购及安装;
(7)外场设备的基础(含人手孔)、收费岛相关预留预埋管道和排水设施施工;
(8)其它在设计中明确规定路面的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正式施工期,工期计划为:
施工准备期计划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8日。在此期间,承包人根据需要合理配置进场人员、机械设备等,完成“两区三场”建设或租赁,开展路面配合比设计及路面集料考察等工作;
施工期计划为:正式施工工期为18个月,具体时间以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计划时间为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且该项目至少包括大桥或大桥以上等级桥梁一座;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地方高工无效)。
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地方高工无效)。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下同。
3.2.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自2022年1月(含1月)起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经理事业性质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3.3.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3.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可查询,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文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除外),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投标报表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不得缺省。投标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证明依据,信用评价等级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3.8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 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20日18:00前,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 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9203343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 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和“ 江 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交通路2号
联系人:张震
电话:15396736899
招标代理: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邮编:224300
电话:13611538386
联系人:李凯华
mail: 392033431@qq.com
8. 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 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 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8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9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2月21日上午9:00,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解密结束时间为解密开始时间后半小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10 本工程要求按照国家、省、市交通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创成市级品质工程、市级法治工地及省级平安工地,所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如中标人未创成以上每项目标,从工程款中扣除 20 万元。
8.11 工程进度付款
8.11.1 本项目付款方式按三阶段付款:(1)根据工程进度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量,付计量款的80%;(2)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 且完成工程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3)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通过按最终审计报告结清余款。(4)当月应支付款低于200万元的暂不予计量。
8.11.2 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格发票,承包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合格发票的,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承包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12 中标人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50%计费,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所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