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市政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206-330000-04-01-48389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 。
2.2 建设规模: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于一期工程终点越兴路站,终于设置在望山路梁祝大道路口的梁祝大道站,线路主要沿群贤路 - 南北中心大道 - 五星大道 - 市民大道 - 望山路敷设,长约 26km ,采用地下段+局部高架敷设方式,高架段位于群贤路沿线,全线共设7座车站。设 一座车辆段 ,为曹娥车辆段;一座主变,为曹娥主变;共用一期镜湖控制中心 。
2.3招标控制价: 1200万元 。
2.4招标范围: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大学路站除外)所涉及范围内的市政总体、交通疏解、管线迁改及恢复综合设计方案、用户管线施工图、市政接驳、道路和景观环境永久恢复、围堰和驳岸、桥梁拆复建、结构物加固等设计工作,具体工程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 。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 。
2.6计划工期: 2023年3月至2号线二期工程初期运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工期,设计 人 须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投标人 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桥梁工程或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3.1.2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或道桥或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一个我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市域、市郊铁路)市政设计业绩(不包括分包合同,合同范围需包括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设计)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资格。
3.3.2 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6 日 8:30 时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 17:00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 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9037957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297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③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28 日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 |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
联系人: 项 先生 |
联系人: 张瑜 |
电 话: 0575-88160192 |
电 话: 15268159983 |
招 标 人(盖章):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