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以北、深圳路以东,银川东路-秦岭路地下停车场用地面积约6800平方米,建设两层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合计约1.35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车位240个;其中充电桩车位数58个(预留充电桩车位安装条件86个),无障碍车位数6个以及设备用房等。崂山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拟建设地上一层教学用房,新建工程占地面积约846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50平方米;配套建设空中连廊一座,连接1号教学楼及篮球场地;对原教学楼、教学综合楼、图书馆、餐厅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外立面及内部提升、设施维修改造、安全隐患整治及室外工程等。2.招标内容:2.1设计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20600平方米 | 银川东路-秦岭路地下停车场及崂山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改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 166900000 | 2112343.2 | 无 | 无 | 无 | 无 |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全部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 《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外(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7.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1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2.1款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2.2款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投标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全部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 投标人上五年度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评分办法-资信部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3.同类工程界定: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21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不含工业厂房);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不含工业厂房)。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4-13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栾工,联系电话:0532-80957293,邮箱:lc2753060@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99737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