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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翻建教学楼项目

2023-04-19 来源:辽宁营口市政府采购网建设招标
 

招标公告

1、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翻建教学楼项目已经由盖州市行政审批局(盖行审发[2023]41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翻建教学楼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工程内容如下:本项目在原教学楼原址翻建教学楼及其消防配套设施。翻建教学楼(以下简称建筑物)位于场地东侧,建筑面积6055.6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物呈长方形,主体4层,局部5层。一层层高4.2米,二至四层层高3.9米,五层层高4.5米,室内外高差0.6米,建筑物总高度为22米。建筑物设置24个标准教室,每个教室按50人标准设置,具体布置为:一层南侧布置7个标准教室,二至三层每层南侧布置8个标准教室,四层南侧布置1个标准教室;其他区域布置功能教室、办公室、教具室和多功能会议室;每层预留热水、保洁及洗手间;屋顶设置消防水箱;室外设置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不含室外消火栓),建筑面积145.34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有效容积108立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0g,设计使用年限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21.31吨标准煤。

投资额:1550万元。

2、本工程建设地点: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院内;

3、开标日期:2023年4月25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营口盖州市市府路西段盖州市财政局1楼)

4、开、竣工时间:2023年5月6日—2024年4月7日;

5、投标保证金:15万元。

6、投标人资格及项目经理要求:

6.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6.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7、报名条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到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按照相关程序,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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