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东侧平台盖板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东侧平台盖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及《关于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东侧平台盖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延期的复函(穗增发改批〔2022〕2274号文)等文件 批准建设,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 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东侧平台盖板工程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东侧平台盖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2020-440118-48-01-092853
二、招标单位: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158438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158438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11、13535533310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C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32821156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东侧平台盖板工程位于增城区新塘镇,北至站前路道路红线,南至广汕铁路用地红线,西至站区规划路道路红线,东至新源路道路红线。本项目竖向包括9.600标高楼板及15.600标高楼板等相关工程。原9.9米范围盖板属于在广汕高铁新塘站房工程(东侧停车场)基础上进行的改造,因此纳入了国铁新塘站变更范围,本次建设内容为剩余的二层平台盖板工程(即开发层盖板亦为东侧停车场的顶板工程),规模为46698平方米,出屋面楼梯间343平方米,该项目位于既有广深线上方,因此需做好邻近广深线施工期间的物理隔离等。 具体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共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盖综合开发功能后铁路自营停车场由室外停车调整为室内停车库所增加的盖板(即开发层盖板亦为室内停车库的顶板工程)等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157,352,705.84元。
六、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3 年 4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3、 商务技术标 开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三),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 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 资质及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铁路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铁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房建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00万元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2018年1月1日完成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指参加铁路运输营业的铁路线路)。(若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为准)
注: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免招标的证明扫描件、②施工合同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投标人所提供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提供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方数量不应超过2家(含两家),应以具备铁路施工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10.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
10.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11 、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四。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作无效标处理 。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158420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mtr.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6个月至2年内 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3 年 4 月 20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我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我公司若被作出限制投标和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处理(即限制合作)的,视为不符合中标候选人条件,我司将放弃候选人资格。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参考格式)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二、联合体主办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三、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
1.联合体主办方 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管理优势,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全方位保障,对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总承包管理体系,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管理、监控,全面落实、履行并兑现合同目标。
2.联合体成员:拟承担自有资质可承接的工作内容;
五、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主办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 、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三: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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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指挥长 |
|||
2 |
|
技术负责人 |
|
|
3 |
|
质量负责人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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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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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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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师 |
|
|
7 |
|
机电工程师 |
|
|
8 |
给排水工程师 |
|||
9 |
装饰装修工程师 |
|||
10 |
造价工程师 |
|||
11 |
质量工程师 |
|||
12 |
施工员 |
|||
13 |
质量员 |
|||
14 |
安全员 |
|||
15 |
资料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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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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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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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附件四: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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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9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3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4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6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7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18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19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1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22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24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5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27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28 |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29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0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32 |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3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4 |
广东锦标科技有限公司 |
35 |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6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7 |
国迈建设有限公司 |
38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9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40 |
康安帅(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210499) |
41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42 |
赵侃(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5201529471) |
43 |
成德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51008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