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兴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一期)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吉安市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区发改招标核字【2023】41号核准招标,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 吉州区兴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
三、工程地点: 吉安市吉州区 兴桥镇
四、工程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33亩,建设内容:1、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6400平方米;2、提升改造停车位112个以及新增 35 个充电桩;
五、资金来源: 专项债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 1969.81万元
八、建设工期: 365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叁级资质;
2、拟派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须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及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均应具有有效的上岗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土建专业);
4、本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和 “四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因受疫情影响,社保不齐全的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5、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7、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9、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规定, 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 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1、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评标办法: 采用房建市政工程报价承诺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8月 25日上午09时30分前 。
2、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5日上午09时30分 。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
招标单位: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万超群 联系电话:139706067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普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18607960708
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
2023 年8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