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孝昌县第二实验小学项目、孝昌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综合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HBXI-202308QG-01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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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I-202308QG-01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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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孝昌县第二实验小学项目、孝昌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综合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昌发改文【2023】86、8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昌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中省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孝昌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①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选址于孝昌县文华路以西、孙畈大道以南位置。②孝昌县第二实验小学项目选址于孝昌县发展路与站前一路东北位置。③孝昌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综合建设项目包括孝昌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和孝昌县第六实验幼儿园。孝昌县第三实验幼儿园选址于孝昌县文华路以西、孙畈大道以南;孝昌县第六实验幼儿园选址于孝昌县发展路与站前一路东北位置。 建设规模:①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总建筑面积34850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19500平方米,学生公寓10800平方米,食堂2200平方米,看台450平方米,报告厅(风雨操场)1650平方米,变配电房200平方米,门房50平方米。建设篮球场8672平方米,田径场11935平方米,羽毛球场1650平方米,乒乓球场1500平方米,购置教学相关设施设备,以及配套工程建设。设机动车停车位6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50辆。②孝昌县第二实验小学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900平方米,其中:综合教学楼17800平方米,学生公寓3300平方米,报告厅(风雨操场)1400平方米,食堂2140平方米,变配电房200平方米,门房60平方米。建设操场9500平方米,篮球场1500平方米,羽毛球场1500平方米,乒乓球场950平方米,购置教学相关设施设备,以及配套工程建设。设机动车停车位45辆(含校车停车位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00辆。③孝昌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综合建设项目:包括孝昌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和孝昌县第六实验幼儿园;孝昌县第三实验幼儿园,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规划设置班级12个;孝昌县第六实验幼儿园,总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规划设置班级9个;主要建设幼儿活动用房、辅助用房、生活用房,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购置教学相关设施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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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孝昌县第二实验小学项目、孝昌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综合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 (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跟踪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11。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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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控制价350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资质要求: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4)财务要求:近三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②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投标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的截图;目前“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直接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结果截图视为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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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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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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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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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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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