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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德液压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建安工程总承包(EPC)施工

2023-12-05 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华德液压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建安工程总承包(EPC)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华德液压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建安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京技审项(备)〔2023〕1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五街15号(第一栋至第八栋车间)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厂区用地面积约为79224平方米,本次升级改造联合厂房建筑面积25608.5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911.35 (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1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工程总承包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建安工程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的服务。 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2.4.1 设计 2.4.1.1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范围:原有联合厂房(共8跨)及涉及的相应厂区部分管网、局部道路、绿化景观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 包含专业:总图、工艺、经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动力、智能与信息。 2.4.2建筑及公用安装工程 工程范围包括:联合厂房内新建站房的土建及公用安装工程;联合厂房改造涉及的设备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等工程。 工作内容包括建筑及公用安装工程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移交。
2.5其他 计划工期:315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85日历天)。2.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应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2018年10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6400万元(含)以上或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类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或近5年具有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类似工业建筑设计工程业绩,并同时具有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64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要求详见3.3其他要求(14)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须具有满足上述3.1条相应资质、业绩要求等。 (5)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 (6)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7)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说明:若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非联合体投标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与投标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社会保险。 (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9)外地来京建筑业企业须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10)外埠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京须在承接设计项目后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11)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要求。 (12)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本项目将公开 以下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该文件随招标文件发放电子版。 (13)本项目接受前期相关的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投标。 (14)对应业绩要求提交“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作为证明,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应体现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的主要信息详情(如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开竣工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四库一平台”相关信息不完整的,投标人需根据上述内容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投标人可以根据上述内容补充其他证明材料,也可以直接调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信息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其他来源获取的业绩不作为工程业绩使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和施工业绩无须为同一个项目)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0年 10月01 日至 2023年09月 30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3)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情况: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是指因发生各类事故(亡人、火灾、挖断管线)或施工扬尘不达标且情节严重,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企业。 (4)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采取惩戒。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联合体视为被警示的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5)开标当天投标人在开标前使用企业主锁登陆“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在本企业基础数据库“企业停用记录”中可查到相关记录;请投标人于开标当天随身携带CA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31205 日至 202312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504室持被授权人近一年社保证明、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2250930 分,地点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A座9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北京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北路5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 系 人:李俏 联 系 人:洪吉昌、郑庆祝、许雷、王筱娜
电话:010-83892250 电话:010-6406770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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