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新医科实验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新医科实验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法规函 [2023]78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医学院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医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法规函 [2023]78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都校区新医科实验楼项目占地面积8904.16㎡,总建筑面积22600㎡。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及其他附属工程(包括配套建设道路及广场、绿地、污水处理设施、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弱电(含深化设计);消防及监控(含深化设计);箱变(含箱变容量);电缆及附属设施建设)。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提供服务。
2.4招标范围:2.2款所示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设计工作;本项目地质勘察、地基处理设计(如有)等其它后期勘察设计服务。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1月13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2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医学院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邮 编: 6105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27391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
邮 编: 610091
联 系 人: 毛女士
电 话: 028-6205700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1月1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相关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