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F0SG202400005 | ||||||
【工程编号:221F0SG202400005】 北京市昌平区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灾后重建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市昌平区特殊儿童教育学校灾后重建项目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昌平发改(审)〔2023〕26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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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流村镇南流村,四至范围为:东侧和西侧至现状村路,南至居民住房,北至南流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5125.81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包含三个单体:1#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5029.01平方米,2#门卫值班室16.72平方米,3#空调水泵机房80.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设备用房等全部工程。 、合同估算价 3307.04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7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工程、建筑节能、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 2.5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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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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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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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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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 方可于(计划于) 2024-1-23 10:00:00 至 2024-1-29 10: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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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2-4 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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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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