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公共教学楼——精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公共教学楼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以 教发函〔2019〕8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邮电大学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公共教学楼——精装修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公共教学楼——精装修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4545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4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沙河镇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公共教学楼精装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精装范围内精装修工程的室内门窗、吊顶、地面、墙面、栏杆等装修工程;装饰吊顶照明回路的装饰灯具、明配管、软管、配线接线以及此部分的各种试验和调试工作;施工图深化设计、试验和调试、验收交付(正式移交前所有验收)、总承包及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协调与配合、工作竣工和结算资料准备等工作。除以上机电内容,其他机电安装工程均由总承包单位实施。
2.6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精装修工程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无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无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0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3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
联 系 人:宋丽秋 |
联 系 人:宋永平 |
电话:/ |
电话:15001048259 |
传真:010-88508258 |
传真:010-6210827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ongyongping@cntcitc.com.cn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4 年 0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