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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路东延(富康大道至黄河南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024-03-13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217001001

本招标项目苏州路东延(富康大道至黄河南路)新建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以宿发改便笺发【20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起于富康大道 ,向东止于黄河南路。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全长约2.7公里,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 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绿化等配套工程。总投资约2.5亿元。

1.3 设计周期:15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满足施工图审查深度要求。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无息)。每次付款前需向采购方出具发票。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报批)、方案设计、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跟踪配套服务。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苏州路东延(富康大道至黄河南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报批)、总平面布置图、初步设计文本编制、效果图审核、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并审查合格、施工全过程跟踪配套服务、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等相关工作。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含桥梁亮化、装饰装修等)、雨污排水管网、路灯、给水管网、交通工程及综合管线工程等。

1.8本项目预算价为400万元(1.6%),最高投标限价为400万元(1.6%),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否。

评审内容简述如下:

①投标报价20.00分;②人员配备22.00分;③项目负责人5.00分;

④投标人业绩6.00分;⑤投标人奖项9.00分;

⑥项目负责人业绩4.00分;⑦项目负责人奖项4.00分;

⑧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6.00分;⑨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8.00分;

⑩勘察设计工作大纲8.00分;?工作组织4.00分;?服务保证措施4.00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其他条件:

4.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 09:00至2024年03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建设大厦9楼

地 址:

宿迁市人民大道666号时代集团8楼

联 系 人:

姚依锦

联 系 人:

陈莹莹

电 话:

0527-84383696

电 话:

1537051288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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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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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800

邮 编:

223800

E-mail:

349380603@qq.com

E-mail:

18434357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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