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诸设招-2024-1
本招标项目二环路智慧快速化改造工程三期(柯诸高速至S310省道公路连接线)(设计) 已由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403-330681-04-01-609410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博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诸暨市。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西二环路(五泄江桥—北二环路交叉口),北二环路(西二环路交叉口—王家堰桥),道路总长度约8600米,以节点高架为主进行快速化改造,同步实施管线迁改,项目总投资约260000万元。其中Ⅰ标段南起西二环路(五泄江大桥南端),北至北二环路(文种路东侧),道路长度约4360m,建安工程费约103000万元;Ⅱ标段东起北二环路(王家堰桥东侧支路口),西至北二环路(文种路东侧),道路长度约3580m,建安工程费约85000万元。
2.3总投资:约260000万元。
2.4招标估算价:Ⅰ标段约1684万元;Ⅱ标段约1526万元。
2.5建安造价:Ⅰ标段建安工程费约103000万元;Ⅱ标段建安工程费约85000万元。
2.6服务目标:
☑设计: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其他:。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Ⅰ标段:本标段实施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包括道路、桥梁、人行通道、排水、照明、管线、沿线交通设施(含安全设施、机电等)及景观绿化等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Ⅱ标段:本标段实施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包括道路、桥梁(含王家堰桥改造)、人行通道、排水、照明、管线、沿线交通设施(含安全设施、机电等)及景观绿化等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设计总体协调工作。
□其他:。
2.8设计服务期限:Ⅰ标段:总设计周期 8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深化)、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 4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完成) 40 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Ⅱ标段:总设计周期 8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深化)、初步(含扩初、概算)
设计 4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完成) 40 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Ⅰ标段: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建安造价在50000万元及以上的包含高架或桥梁或立交的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明(图审合格证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准予许可决定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具体以图审合格证明时间为准,建安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依次为:图审合格证明、设计合同、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Ⅱ标段:投标人完成过单孔跨径大于或等于50米的桥梁的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明(图审合格证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准予许可决定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体现单孔跨径且盖有图审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具体以图审合格证明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资料认定顺序依次为:图审合格证明、设计合同、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企业与投标人一致)。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2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以到账为准(除分公司外,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2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3.5其他:/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 / ;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4月13日8:30时至2024年5月7日9:30时。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缴纳。
5.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5.2.1转账缴纳要求:
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
5.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
5.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5.2.4本项目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条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2地点为: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4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鼓励投标文件(需密封)采用邮寄方式。邮寄件以全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其他寄件方式可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1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联系人:周栩生,联系方式:18967569981。
7.其他有关内容
7.1本次招标是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定标办法:直接票决法。
7.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博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旺路28号 地址:诸暨市暨南路21号乐家大厦2幢东单元17楼
联系人:宣工联系人:周栩生
工作电话:0575-87590380工作电话:18967569981
2 024 年 4 月 1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