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 房山区燕房郊野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京房山发改(核)[2024]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燕山办事处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房山区燕房郊野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燕山、城关及周口店三个地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约1925010㎡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4年08月01日
2.4 工程建安投资: 5371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2207600 元
2.6 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房山区燕房郊野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设计服务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中级工程师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 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年05月14日11时00分 ,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招 标 人: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燕山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号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 |
联 系 人: | 刘凯 | 联系人 : | 马小惠 | |
电话: | 010-80344893 | 电话: | 136011736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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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0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