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体育中心幕墙工程(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北电力大学体育中心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以 教发函〔2019〕10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北电力大学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出资比例为 国拨资金72.4%+自筹资金27.6%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华北电力大学体育中心幕墙工程(二次)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华北电力大学体育中心幕墙工程(二次)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44373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578.267097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85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1.包含体育中心玻璃幕墙(外墙窗含开启扇)、铝板幕墙、防雨百叶、玻璃门、防火封堵、玻璃幕墙上方铝板封堵、外墙保温;2.包含下沉庭院顶板处铝板吊顶、穿孔铝板吊顶、百叶等;3.包含安装采购等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单体幕墙面积约35159.21平方米,幕墙高度28.824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体幕墙面积在28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 。
4. 信誉要求
4.1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凡下载招标文件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 号琨莎中心 1座 2401 室 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 号琨莎中心 1座 2401 室 |
联 系 人:李杰 |
联 系 人:梁工、申工 |
电话:15010305270 |
电话:15801660441 |
传真:010-88508258 |
传真:010-6486222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045566764@qq.com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4 年 05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