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盱眙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15号,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双创平台建设项目科技创新产业园(简称“科创园”)。
2.1.2建设规模:建设用地约96.8亩,规划(预留25m*50m待后期规划建设110KVA微变电站)建设多栋多层洁净厂房和配套综合用房约13万平方,配套水电气、道路、管网、车位 、绿化、门卫等附属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58000万元(含设计费270万元、建安工程费54730万元(含十万级洁净厂房装修工程费)、预备费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40个日历天,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20日,2024年11月底厂房需满足洁净厂房装修条件,2025年3月15日完工。
2.1.5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具体范围见设计任务书。
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洁净厂房、综合楼的建筑、安装工程;厂区内配套实施(道路、围墙、门卫、车位、雨污水、景观绿化、消防、自来水、电气、燃气、智能化等)等,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2.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 (注: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6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投标人自2022年6月20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9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49.77.204.6:17001/Website/#/。的信息为准)。
3.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 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
4.4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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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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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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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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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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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 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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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资质,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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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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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们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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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成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自投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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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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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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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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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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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设计文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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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设计方案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13.8分(不少于60%)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方案合格且排名前7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 |
2.2.2 |
设计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R带入□不带入 |
…… |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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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设计团队:设计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0.5分;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得0.5分;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得0.5分;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得0.25分;设计概算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和一级造价师(土木工程专业)的得0.25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注: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上传诚信库,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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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
报价评审(68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率(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建安费报价和设计费报价总和参与报价评分。 注: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 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1;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0.5;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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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设计方案(23分) |
1.设计说明(2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5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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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6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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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3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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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2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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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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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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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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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0.5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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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0.5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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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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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0.5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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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0.5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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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技术标(设计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技术标(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技章节目录分段上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微标、企业logo、人员名称等,相关人员姓名以联务或职称代替:允许编制与本工程相关的表格、图示成效果图,但不得出现以上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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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初步评审后先评审技术标中设计文件,再评审商务标、经济标,分段进行评审、比较,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直至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1)第一阶段评审:先对技术标(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相等的,以投标函中工程总承包报价较低的优先,工程总承包报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技术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2)第二阶段评审:对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进行评审。将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5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5名的,全部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 备注:1、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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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8.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306室
电话:0517-89729951
招标人:淮安市盱眙园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经济开发区宝山路3号创客中心三楼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517-80823709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李东
电话:0517-88226767
淮安市盱眙园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