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医院教学科研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人民医院教学科研楼建设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涟水县人民医院教学科研楼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涟水县人民医院院内。
2.1.2 建设规模:涟水县人民医院教学科研楼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地上8层,局部地下1层,包含教学基地、操作技能培训中心、科研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电教室及学术报告厅等区域,并配套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同时包含但不限于室外市政管网、景观绿化、运动场地、沥青路面及亮化等项目。
2.1.3 合同估算价:约8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7日。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涟水县人民医院教学科研楼建设项目施工。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3自2022年6月27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4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5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3.8.6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申请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审查委员会。)。
3.8.7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申请人的,不予认可。
说明:1、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3.6、3.7、3.8.3、3.8.4项,申请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3.8.4项,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审查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 申请人 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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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初步审查标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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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详细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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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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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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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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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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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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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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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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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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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15;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 方法四中R取值为:15; 方法五中R取值为:15;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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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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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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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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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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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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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
与资格预审时一致(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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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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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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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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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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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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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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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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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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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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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5分 施工组织设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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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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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85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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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施工组织设计 (15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注: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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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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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2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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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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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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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 |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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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2 |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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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3 |
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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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2 |
6-15 |
6.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2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9日0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招标人:涟水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涟水县红日大道东首6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创新广场D栋10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张翔、王邃联系人:叶谦
电话:13405516555、15298682686电话:028-833284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yeq@jcec.cn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