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
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由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4】45号核准招标,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青原区滨江北大道与丹青路交叉口东北角3#地块。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20000㎡,总建筑面积14335.15㎡,其中:新建十一层/框架结构1#办公楼9837.86 ㎡(用于变电试验室、信息通讯室、安全工器具室、检修运维设备室、投标服务中心等)、门卫 41.12㎡、地下车库 4456.17 ㎡;其中不低于33%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 33%以上。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约5540.8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5434.03万元,设计费约74万元,勘察费约32.78万元。
八、建设工期:
(1)计划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计划施工工期:60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九、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包括新建办公楼建筑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采购、调试、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1) 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详勘、施工过程中勘察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3)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4)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涵盖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备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在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并各自提供营业执照,若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及负责人的专业及要求:拟派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版电子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需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设计团队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拟派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暖通相关专业人员各一名)相关证书原件(各专业设计人员均应具有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凭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原件证明。拟派施工项目施工员(土建,1人)、质量员(土建,1 人)具有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2人)只须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社保证明:拟派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设计团队和施工团队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保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5、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等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一旦成交,接受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需牵头人基本帐户)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牵头人作为投标保证的主体,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4)、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联合体所有单位参与本次投标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7、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
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使用CA锁登录江西住建云企业端,规定在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赣登记并通过审核(须提供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 “ 江西住建云平台 ”(http://zjy.jxjst.gov.cn)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三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
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12、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3日 08:30前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 08:3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
5、关于投标文件的温馨提示:请投标单位合理安排投标文件上传时间错峰上传,如果出现投标文件异常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8709603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永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古南大道55号中央福邸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15070601550
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