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路18号 。
2.1.2建设规模: 办公楼主要分为办公主楼共5层、综合楼A楼、综合楼B楼三栋。本项目涉及主楼及综合楼A、B楼部分使用空间的室内 改造修缮 、户外停车场地扩建、外墙及屋顶防水翻修、室内外雨污水改造及增设消防系统等内容。室内 改造 面积:总面积约6700㎡,其中主楼约4601.24㎡;综合楼A楼约1274.24㎡;综合楼B楼约824.52㎡。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 1151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10 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4 月 19 日 (注:综合楼A楼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内完成2层改造,待2层具备使用条件后,再进行1层施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1个标段,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改造工程室内 改造 的主要部位与内容:地面 改造 、内墙面涂料、顶面 修缮 、水电、消防、智能化、电梯等。户外改造主要部位与内容:停车场地扩建、消防设施的增设、室外管网改造、外墙及屋顶防水加固翻修等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还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必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醒:若项目负责人证书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类似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 , 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路18号 |
地 址: |
南通高新区金通路7号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张洁 |
电 话: |
0513-86548226 |
电 话: |
13862488527、15962903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