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孝长兴食品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EPC(HBXN-202410FJ-01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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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N-202410FJ-01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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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汉孝长兴食品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EPC已由孝感市孝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孝南发改审批 【2024】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感市长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孝感市长兴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 建设规模:标准厂房、门房、配电房、污水处理房、综合楼等配套用房以及道路、景观绿化、供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公共设施等。一期项目用地面积约64393㎡,总建筑面积67457.75㎡,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44419.2㎡,中间仓库建筑面积13180.8㎡ ,综合楼建筑面积7173.97㎡,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1304.58㎡。建筑密度35.23%;容积率1.03;绿地率7.0%;机动车停车位136个 ,非机动停车位425个。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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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釆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做标段划分有且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0 合同估算价:27072.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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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 (2)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分别满足要求即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若投标人经营时间不足三年,则据实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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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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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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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要求各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②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咨询;④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6997000、17269580661。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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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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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