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内容:按照标准化法庭,对约2415平方米毛坯建筑进行改造。包含功能区域间隔改造,地面铺装,墙面粉刷,屋面吊顶,空调风机盘管更换,水、电、消防管道改造,信息化弱电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等。2.招标内容:2.1 设计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不分标段 | 2415平方米 | 崂山区人民法院金家岭人民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7500000 | 238800 | 无 | 无 | 无 | 无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为:1.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1.2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3.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均须满足上述"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中设计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均须满足上述"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中施工企业资质要求;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1-19 09:3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栾工,联系电话:0532-80957293,邮箱:lc2753060@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99737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