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泗洪姜堰高级中学扩建工程已由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投资发(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姜堰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洪姜堰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泗洪县青阳南路西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泗洪姜堰高级中学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54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馆1栋、报告厅1栋、综合楼1栋、东大门、室外平台、地下车库及配套道路、景观绿化、配电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审定价*1%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工期365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115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监理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总工程量的 30%,付监理合同价的25%;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付至监理合同价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齐全并移交后付至监理费的80%;项目经审计后付至监理费结算价的97%;余款待项目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无监理缺陷责任按监理费结算价一次性付清(无息)。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姜堰高级中学扩建工程监理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否
4.1投标报价(4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2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 A时,若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6、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6分;
4.3资源配置与业绩30分;
4.4监理大纲18分。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3.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5.3.4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4.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4.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监理员 2人。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 09:00至2024年11月0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9883662。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泗洪姜堰高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洪县青阳南路西侧 |
地 址: |
泗洪县和谐路永昌财富广场4008室 |
联系人: |
高新洲 |
联系人: |
陈慧芳 |
电 话: |
13951069399 |
电 话: |
0527-89889298 13951296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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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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