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西岑科创中心岑杨路(聚云路-和俊路)新建工程施工

2024-11-11 来源: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公开招标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2QP0041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青浦区金泽镇金中路5号

招标人联系人:

储安吟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67000600

招标标段名称:

西岑科创中心岑杨路(聚云路-和俊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青浦区金泽镇,西起聚云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西岑科创中心岑杨路(聚云路-和俊路)新建工程位于青浦区金泽镇,西起聚云路(对应桩号KO+020),东至和俊路(对应桩号K0+384.827),路线全长364.827m,规划红线宽度1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

工程总投资:

4793.5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3131.93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4421500.00元人民币(2442.15万元)

施工工期:

242日历天。

其他说明: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1个满足以下单个项目规模要求的业绩证明:建安造价≥3000万元的新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备案信息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备案业绩要求:企业业绩业绩应为备案合同业绩,本市项目须提供合同信息报送号,例W201708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数据等级要求为A级或B级,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1071704060102。(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序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招标人

项目名称

是否主标段

1

2302QP0427

C01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西岑科创中心聚云路(兰科路-港悦路)新建工程

2

2402QP0041

C01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西岑科创中心岑杨路(聚云路-和俊路)新建工程

3

2402QP0179

C01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西岑科创中心培漾路(岑卜路-港悦路)新建工程

注:1.主标段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以该标段为主进行评审的标段;
2.技术标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1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平

联系电话:

021-62667333-2103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9时30<,SPAN>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监管部门:

上海市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