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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瓯江口校区F-02-03地块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用房及单身教师宿舍续建工程设计

2024-11-21 来源: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瓯江口校区F-02-03地块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用房及单身教师宿舍续建工程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浙发改项字【2024】3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共同解决,财政出资比例为81.86%自有资金比例为18.14%,招标人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监督机构为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选址位于温州市温州市海经区雁云路301号;本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74亩,主要新建产教融合大楼、学生活动中心两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0626㎡(不含架空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926平方米,包括教学实训用房约19852平方米,室内体育用房约4346平方米,大学生活动用房约1910平方米,单身教工宿舍约3740平方米,校级办公用房约1749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约63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工程,平时作为车库使用。另,建设不计容不计建筑面积架空层约6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809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24598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用地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建筑总面积(含地下室、架空层建筑面积)≥36000㎡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注:公共建筑工程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余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6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577-8551571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7-86511719/1595873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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