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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024-12-09 来源:广州地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已由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21〕152号)、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020-440100-53-01-086286)备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白云区空港车辆段及周边土地收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空港车辆段安置区建设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复函》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筹资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 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范围为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55115.56㎡,计容面积约为139864.82㎡,总建筑面积约为208268.36㎡。其中:高层住宅23~24层,建筑高度约为70.95~73.95米;公建配套面积为8114㎡,包括9班幼儿园一所、面积为2160㎡;架空层、地下室等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67414.75㎡。建筑密度≤26.86%,绿地率≥38.30%。工程总投资116831万元。采用装配式建筑、全部建筑须满足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建设要求(最终以政府审批要求为准)。

(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及投资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工程投资估算:116831 万元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暂定驻场服务期约43个月;但最终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各项合同全部结算之日止。

协助招标人编制和审核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项目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图纸优化、配合目标成本编审;编制及审核所包含的施工图预算、合同计量支付、签证及变更、索赔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结算审核,协助完成结算审计,配合竣工决算;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组织并提供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新增工作内容等。 体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1

设计阶段

一、设计方案价格比对及分析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设计方案相关文件,进行各方案的价格比对;

2.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方案造价,与自行测算的造价进行对比分析;

3.依据以上的对比分析和招标方的审核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4.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5. 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

二、图纸优化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人提供优化前结构专业、基础专业、机电专业、门窗专业、市政专业、园林专业的图纸等资料,咨询人对图纸进行优化,提出优化建议,在施工图蓝图下发后,对施工蓝图进行优化(甲方主动降标等的优化除外),且通过设计变更下发,在月度考核中加分。

三、配合目标成本编制及审核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编制目标成本。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四、施工图预算编制

1.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下发之前,咨询人须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测算和对数,并控制在投资限额内,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正式下发施工图。

2. 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施工图设计图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按要求格式提供成果文件及指标分析。

3. 依据施工图预算成果,分析与目标成本的偏差。

2

施工阶段

一、审核各承包单位的施工图预算

1.对各合同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对其编制的准确性提出相关审核意见,根据项目开发时序,按甲方要求,审核各承包单位工程预算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及合理化建议;

2. 依据自行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和审核各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图预算,提交差异对比情况,审核情况给甲方进行审核,并按甲方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 分析与目标成本的偏差;

4.必要时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二、合同计量支付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合同约定和招标人审核要求审核支付资料的完整性;

2.复核实际完成工程量;

3.审核计量支付项目的单价、合价;

4.按合同约定和招标人审核要求在纸质资料中列明应扣款项,写明实际支付金额和审核意见;

5.建立并登记合同支付台账;周期性或按招标人需求及时统计并汇报投资支付的相关信息和情况;

6.归档、保留合同支付相关资料,以便随时向招标人提供支付明细;

7.配合招标人与外部审核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8.跟踪、掌握资金支付的过程情况;

9.定期将合同支付落实到目标成本回归表中,统计各单元的投资执行情况。

三、工程变更审核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变更预估:按设计变更的图纸、技术要求等设计文件,参考施工合同的相关计价要求进行合同预估金额编制;

2.审核变更的原因及依据,审核变更资料的完整性;

3.审核变更内容及范围的必要性、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

4.审核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单价分析、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5.编制变更审核报告;

6.建立并登记合同变更台账;周期性或按招标人需求及时统计并汇报变更的相关信息和情况;

7.负责保管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前的变更资料(如有);

8.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资料的送审(如有);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送审资料的预审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变更资料(如有);

10.跟踪变更项目进程,掌握各变更送审项目所在的审核单位、进展状况、项目审核联系人等,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11.根据审核单位的对数需要,主动了解变更送审进展情况,及时解答审核单位提出的疑问,积极推进变更送审直至完成终审,取得终审审批文件;

12.收集、汇总责任内各项目的终审审批文件,并报招标人备存。

四、签证:服从招标人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复核签证真实性、合理性、经济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建立相应的台账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五、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工作

1.协助招标人制定现场造价管理的流程与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材料调差管理办法等;

2.根据进度计划编制投资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计量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负责审核每月项目建安费用资金计划,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建立动态投资台账,定期向招标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有预见性的提醒招标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招标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

4.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交底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

5.协助招标人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审核变更价款。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协助招标人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

6.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招标人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7.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工地现场服务,要求不少于3人( 招标 人办公地点2人驻场,需经招标人面试合格,且工作年限不少于7年;施工现场1人驻场,需经招标人面试合格,且工作年限不少于4年),且必须有1人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配合现场签证,并到场旁站;

8.为招标人提供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的参考信息;

9.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形成台账文件每月提交,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定期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

10.有计划有组织到施工现场巡视、取样、拍照和记录,掌握工程施工管理及项目进度动态信息。组织现场巡视的次数不能少于每月3次。

3

竣工阶段

本项目各承包人出具结算书并提供相应结算资料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甲方与各承包方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提供结算审核服务及结算审核报告。协助和配合甲方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1.协助招标人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编制竣工结算计划、竣工结算工作方案、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

2.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招标人处理与相关参建单位的有关结算纠纷;

3.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可研、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4.编制单体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5.编制结算台账。

4

其他服务

1.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组织并提供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新增工作内容等。

2.协助收集和整理项目归档资料,定期接受招标人的检查。

3.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整个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建档工作。

4.零星工程造价咨询增值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为 5,414,977.3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相应资格,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单位,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同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资格和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履约),单项造价咨询合同额 360万元或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如有)复印件及成果证明文件。成果证明文件可以是经建设方或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以咨询成果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 附件一 )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本招标公告 附件二

④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详见《投标人声明》)。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为2024年 1262000 分至2024年 12300000 分,投标人需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

4.2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4.3招标文件获取: 登录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5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初步评审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月31日9时30分 ,地点为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2 室 ,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具体时间地点以城轨采购网站公布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 www.gzmtr.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城轨采购网 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4年 12月6日2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 2024年12 月30日0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联系人:田工

电话:020-31921374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联系人:赵工、梁工

电话:020-37861031、0741

传真:/

电子邮件:zhaoshuhua@ebidding.com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总部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电话 :020-8315895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电话: 020-83106786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九、在近三年内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 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5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6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7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8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12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13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14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5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16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8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0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1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

22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

广东亚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5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6

广东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7

李平(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5201533071)

28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72017201824254)

29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03554)

注:以广州地铁集团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主办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1)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成员:

5.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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