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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应用型人才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024-12-13 来源:江西政府公共资源采购交易公告

江西警察学院应用型人才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省招字[2024]第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警察学院应用型人才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已由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投资[2024]40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西警察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江西警察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西警察学院应用型人才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江西警察学院校区内。

2.3项目投资:34189222.41元。

2.4建筑内容、规模:改造建筑面积41538.86㎡,主要包括学生宿舍A、B、C组团室内、实验楼、训练馆演武大厅、射击馆、多媒体教室一屋平面室内、风雨操场室内篮球馆场地、信息楼新媒体中心和网络靶场及部分教室升级改造等。

2.5本项目招标范围: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调整的权力,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

2.5.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装修、结构加固、强电、弱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改造、屋面防水、加装电梯等交钥匙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专业)、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其他建设单位方书面指令要求的与设计相关工作;

2.5.2采购工作内容: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工程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前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

2.5.3施工工作内容: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学生宿舍A、B、C组团室内、实验楼、训练馆演武大厅、射击馆、多媒体教室一屋平面室内、风雨操场室内篮球馆场地、信息楼新媒体中心和网络靶场及部分教室升级改造等设施建设、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

2.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9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3.2.1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开标之月前12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或公共建筑EPC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开标之月前12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员工);

3.2.3投标申请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资格;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开标之月前12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

3.2.4投标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上岗证或培训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开标之月前12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员工);

注:社保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应提供从变更时间的次月(含)起至开标时间前一月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或公共建筑EPC项目施工;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或公共建筑EPC项目设计;

注: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居住建筑及商住楼。

3.4外埠来赣:

①施工: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赣建审批[2021]4号文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人员指: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截图数量不限],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②设计:外埠来赣勘察或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人员指:拟派设计负责人),截图数量不限];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二家(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单位联合,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

3.5.2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5.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5.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3.5.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5.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5.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或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5年1月12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录系统页面,点击“项目报名”菜单,报名成功后进行招标文件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 时3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系统,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警察学院

地 址: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791-886731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 系 人:杨书尧

电 话:0791-86284946

邮 箱:jz1@jxzxtz.com

 

监督机构: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服务处

联系电话:0791-8629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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