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虾博物馆周边配套提升工程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 盱审批备(2024)9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虾博物馆周边配套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龙虾博物馆周边地块。
2.1.2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7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28200m 2 , 包含道路,小品,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计及改造建设 。分两期建设,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招标控制价: 6120.25万元(包含设计费246.54万元、工程费 5377.98 万元、预备费495.73 万元),其中一期工程 3297.67万元(包含设计费 132.37 万元、工程费 2898.13 万元、预备费267.17万元),二期工程2822.58万元(包含设计费114.17万元、工程费2479.85 万元、预备费228.56 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否则将被拒绝。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700个日历天,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月;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月底,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全部设计服务和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如需安评、稳评、水土保持等,以及因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
2.2.2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小品,绿化,停车场等附属改造建设,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2.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注: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必须由牵头人派出) 资格要求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1 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设计业绩:自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43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3.4.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6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4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9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49.77.204.6:17001/Website/#/。的信息为准)。
3.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 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4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采用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 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资质,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1、总承包项目经理 (必须由牵头人派出) 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注: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300万元及以 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设计业绩:自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须提供以下资料链接诚信库: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无竣工验收证明,视同为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③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两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两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
|||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
||
承诺书 |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设计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15分(不少于60%)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方案合格且排名前7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 |
2.2.2 |
设计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标: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设计文件 (2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2.技术方案(12分) |
1.总体布置构思及指导思想。 2.设计原则 3.设计依据 4.各专项工程设计 |
||
3.设计深度(4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定》。 |
||
4.绿色设计及四新应用(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是否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
||
5.经济分析(2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
注: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 终得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2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每个得0.4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2024年 7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否则不得分。 |
|
5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打分) (1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3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项加 1 分,满分1分。(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注:1、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4、须提供以下资料链接诚信库: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无竣工验收证明,视同为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③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提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初步评审后先评审技术标中设计文件,再评审商务标、经济标,分段进行评审、比较,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直至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1)第一阶段评审:先对技术标(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15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相等的,以投标函中工程总承包报价较低的优先,工程总承包报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技术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2)第二阶段评审:对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进行评审。将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5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5名的,全部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 备注:1、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8.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电话:0517-89729951 0517-88212373
招标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盱眙县十里营大街(山水商务大厦23楼)
联系人:欧欣/花萌 电话:0517-80815567/0517-80327275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李东电话:0517-88226767
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