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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六十)(朝阳区望京街道、太阳宫街道)工程总承包(EPC)施工

2025-01-17 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六十)(朝阳区望京街道、太阳宫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六十)(朝阳区望京街道、太阳宫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京老旧办发[2024]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及政府补助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望京街道、太阳宫街道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改造面积为146065.25㎡ 合同估算价 17093.83 (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74 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望花路西里1-8、10-12、20、21、23、24号楼、芍药居9号院6、9号楼楼本体节能综合改造、楼内下水改造、公共区域装修改造、室外环境整治等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
2.5其他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所需携带资料:(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2)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 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投资额是指建安费或设计概算金额)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确定中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外地来京建筑业(施工)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4)本次招标对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5)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6)本资格预审文件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7)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惩戒方式; (8)本次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9)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第四条中要求“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得有利害关系”。因此,本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01171500 分至 202501221700 分, 在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502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716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502室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17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0
联 系 人:高锦程 联 系 人:王伟伟
电话:18601092945 电话:1381179400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jzjty1211@163.com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高锦程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8601092945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10-841599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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