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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南路南延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2025-01-21 来源:山东烟台市采购合同
  • 胜利南路南延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6334(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利南路南延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已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胜利南路南延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起港城东大街,南至迎宾大道
    2.2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全长约4.6公里,其中既有道路改造拓宽约0.4公里,新建段约4.2公里(包含下穿地道约520米,隧道约300米)。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约 40 米,绿线约6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下穿地道、隧道、交通、管网、路灯、绿化、海绵城市等。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其中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2.5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报审、后续配合施工服务、配合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内容,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6 计划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00.00万元。
    2.7 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以下四者之一均可)和工程勘察资质(以下三者之一均可),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符合规定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或联合体投标成员均为小微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即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0日 17:00至2025年01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0日 14: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本项目采用省内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郝伟程,电话:0535-690582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振邦,电话:0535-2111955。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35-6918075 。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5118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郝伟程 联系人:刘振邦
    电话:0535-6905820 电话:0535-211195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691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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