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工程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二百五十二)(房山区阎村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更正) 已由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 京老旧办发[2024]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铁房地产集团北方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政府补助 ,拟 委托 开展招标工作,采用的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桥梁厂社区房桥职工家属区1-16楼 |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40404.30 ,预计投资额 3388.74 (万元) |
2.3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等俩项服务工作。 |
2.4其他 / |
3.工程具体要求 |
3.1本工程 不 拟分标段进行招标。 |
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预计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时间: 2025年04月05日 |
招标人认为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上述发布内容均为暂定内容,项目概况、投资估算、招标范围、建设规模、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等内容以最终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
4.工程其他情况 |
4.1本工程是否列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是 |
4.2本工程的招标方案是否进行“事前评估”: 是 |
4.3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组成为: 2 名招标人代表, 3 名技术类专家, 2 名经济类专家。 |
本工程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010-56511743 |
4.4本工程投诉举报监督方式: 010-56511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