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东湖学生公寓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湖南工业大学东湖学生公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社会[2024]651号,建设单位为湖南工业大学,项目总投资为概算总投资为75412540.38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从2025年东湖学生公寓预算中支出,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东湖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校内;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1栋学生公寓和1栋饮水机房,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并完善新建区域的水、电、消防、通讯、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1635.32m2,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新建1栋学生公寓,地上6层,建筑高度为23.925m,建筑面积21493.88m2。一层~六层主要功能为学生宿舍、管理用房、垃圾间及配套用房;新建1栋饮水机房,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4.1m,建筑面积141.44m2,主要功能为设备用房;其他附属工程包括:建筑周边室外道路、绿化工程等。
1.3工期要求:总工期135天,其中设计工期15天,施工工期120天完成竣工验收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本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根据需要实施调整且无补偿。本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办理本项目报建手续;完成项目报建图、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土方方格网设计、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装配式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包含热水系统)、通风与暖通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光伏发电、绿色建筑(一星)、智能化工程设计(含智能化机房、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含电梯桥厢内监控)、广播音响系统、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信号示分器等)、电梯工程设计、一楼防盗网、室外管网(含绿化给水)、道路、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围墙、海绵城市设计、园林绿化设计、亮化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电力接入设计、自来水接入设计、直饮水接入设计、燃气接入设计、节能设计、BIM设计及其它相关二次深化设计等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并对审批通过的施工图编制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对与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深度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工作,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深度要求。学生宿舍设计应满足《湖南高校宿舍系列产品选用图集》湘2023G106-7、2023G106-8的要求,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湖南高校宿舍系列产品选用图集(湘2023G106-7、2023G106-8)等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本项目所需要的电气设备(含智能电表、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等)、给排水设备(含智能远传式水表、智能远传式热水表、卫生洁器具、生活用水加压设备、屋顶水箱等)及相应的水电智能管理系统、光伏发电系统设施设备、消防设备、电梯、化粪池、垃圾箱、智能门锁、风扇、学生宿舍阳台卫生间(花洒、成品晾衣杆、成品置物架等)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等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安装、调试、质保等工作。本项目除空调、家具、洗衣机外的所有设施设备采购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达到学生拎包入住的条件。
第三部分:1、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硬质物体(硬化水泥、混凝土和原有建筑基础)的破除、外运、土石方和清表的开挖、外运及渣土消纳;地基与基础工程(包含不良地质和溶洞的处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装配式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含绿建评星);节能工程;电气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室内配电箱、影响施工的室外管网改道、插座、开关、灯具、电缆、桥架、电线、穿管、用电器具、防雷接地、强电线路需要与就近环网柜实现对接等;通风防排烟工程;给排水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污水、雨水、废水从单体排入污水井、雨水井;生活给水接至室外给水管网、直饮水接入系统、室内给排水及洁器具、龙头、影响施工的室外管网改道等);消防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报警系统接入校园消防报警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给水管道、阀门及消防水泵、消火箱、灭火器箱(含两个移动灭火器)、火灾及电源监控、消火栓启泵系统等);弱电智能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室内弱电工程接至校园对应的弱电系统、机房、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广播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含电梯桥厢内监控)、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智能化机房、信号示分器等);热水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梯工程;光伏发电;招标文件中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图纸及施工图所包含内容的施工、应用BIM技术指导施工等。
2、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硬质物体(硬化水泥、混凝土和原有建筑基础)的破除、外运、土石方和清表的开挖、外运;基坑支护、围墙、室外散水明沟、带雨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室外给排水工程(包含从化粪池排入至校内污水主管网的排水工程、校内给水点接至红线内给水工程、室外雨水井排入至校内雨水井的排水工程、园林景观排水工程等)、室外弱电工程(包含从红线外的校内原机房接至项目弱电机房相关工程,配线箱、立杆、配线、摄像头、交换机等成套设备)、室外电气工程(包含2台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招标范围内的低压柜、室内外的低压电线电缆及管沟、配电箱、园林景观电气等均在施工范围内等)、绿化工程(包一年存活期)、亮化工程、一楼防盗网、标识标牌工程(包含室外标识标线、室内标识标牌等)、室外道路工程、室外铺装工程、海绵城市、室外土石方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图纸、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及招标挂网附件所含全部内容。
以上所属的工程承包内容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发包人要求、设计要求、设计基础资料、项目清单及有关文件、图纸,从而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内容。以上未明确,但设计要求及初步设计图纸范围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即使发包人项目清单中漏项、少列等)亦属本工程承包范围,已经完成的内容不计。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遗、标前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期间发放的全部相关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合同文件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
1.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单位需严格按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深度能完整、无误、准确指导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令第80号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结构工程师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同时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至少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人员名单,在工程实施时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组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0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0731-28101310 或QQ:3562613576。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
招 标 人:湖南工业大学;
地 址:株洲市泰山西路88号;
联 系 人:聂老师;
电 话:0731-221831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绿地中心T2栋1808室;
联 系 人:姚杰、奚峻、王丹;
电 话:0731-85530680、1737313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