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文明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SG0800G250328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金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发【2023】3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市金林区卫生健康局,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金林区卫生健康局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文明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3最高投标限价:16,780,500.00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05,5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6,575,0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托育服务中心面积为4143.45平方米,门卫30平方米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新建围墙364米、大门1座,升旗台1座、班级活动场地(塑胶)640平方米、游乐区域(塑胶)264平方米、室外30米塑胶跑道232平方米、水泥混凝土场地硬化1920平方米、室外配套管网60米、室外照明及监控1套、化粪池1座。
2.5计划工期 61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建设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7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设计部分:建筑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暖通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部分: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名,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说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5年03月31日1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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