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无线覆盖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无线覆盖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谈判文件编号:LNZC20080273
3.采购项目需求:本项目共分12包,报价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但1、2包和5、6包除外)。对每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为无效报价。
包号 | 设备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交货期 |
1 | 110 | 11000 | 合同签定后40天 | |
2 | 电视发射机 | 70 | 7000 | 合同签定后40天 |
3 | 调频发射机 | 80 | 8000 | 合同签定后40天 |
4 | 中波发射机 | 75 | 7500 | 合同签定后40天 |
5 | 60 | 6000 | 合同签定后40天 | |
6 | 天线 | 60 | 6000 | 合同签定后40天 |
7 | 65 | 6500 | 合同签定后40天 | |
8 | 卫星地面接收站 | 35 | 3500 | 合同签定后30天 |
9 | 射频同轴电缆(馈线) | 80 | 8000 | 合同签定后30天 |
10 | 假负载 | 25 | 2500 | 合同签定后30天 |
11 | 40 | 4000 | 合同签定后30天 | |
12 | 台站监控 | 100 | 10000 | 合同签定后40天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电视发射机、调频发射机、中波发射机、发射天线、卫星地面接收站须具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4.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的正式授权书;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09年1月13日--2009年1月19日(节假日除外)16:30前,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506室免费获取电子文档。获取文件时,须同时交纳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见上表。
递交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1月19日15:00
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18财务室。
四、接收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09年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帐 号:21001360008059000118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
联 系 人:夏 丽
电 话:23496742
传 真:2349678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