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安局委托,对中山北一路801号大院弱电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shcg09-00029
项目内容:本项目由综合网络布线子系统、通信子系统、综合安防子系统、门禁及人员管理子系统、会议子系统、电源子系统、机房建设子系统、有线闭路电视子系统、楼宇自控子系统(BA)、消防火灾报警子系统等内容组成。
项目地址:中山北一路801号
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2)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贰级与智能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总包单位必备);
(3) 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总包单位必备);
(4) 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5)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6)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业绩(近二年有类似本工程2-3个的业绩,需提供名单、联系方式);
(7) 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8)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9) 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总包单位必备);
(10)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11)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需确定其中一个联合体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因参加投标活动,并连带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需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同类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工期要求: 120个日历天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9年2月20日上午 9:30 ~ 11:00 下午1:30~ 3:00(北京时间,下同),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403室报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一份,售后不退。
招 标 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公安局
地 址:陆家浜路1054号,中山北一路801号
联 系 人:顾文林、孙振晓
电 话:63770434 22029802
传 真:63781059
备注:报名前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站办妥会员供应商注册手续(www.zfcg.sh.gov.cn),咨询电话:54679568*6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