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福清有线电视台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09-13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阶(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光缆配件 |
| 1批 | 8.09 | 24芯接续盒/72芯接续盒 | 福清有线电视台 | 0591- 86002957 | 福清有线电视台 |
接收机及供电器 | 1批 | 23.9 | 220V光接收机 | ||||
镀锌铁线 | 1批 | 17.28 | 2.0铁线/2.5铁线 | ||||
电缆接头 | 1批 | 7.6 | T1/长双通 | ||||
反光条等 | 1批 | 11.2 | 反光条/皮铁线 | ||||
便携式OTDR | 1台 | 5 | 可实现这两项测试功能 | ||||
1批 | 17.71 | 插卡式A端20公里 | |||||
标准机柜 | 1批 | 3.9 | 标准机柜/光缆配线柜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9年03月27日至2009年04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东路建兴广厦8层)。
5、项目联系人:小廖
联系电话:0591-87530730 0591-87616211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llsong66@126.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代理商或制造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6.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项下必须标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并盖章。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未按以上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04月2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09年04月2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东路建兴广厦8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